落户北京户口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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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户北京户口條件是什麼

落户北京户口條件是什麼

落户北京户口條件是要是公務員,或者是人才引進招聘到北京的。户籍,又稱户口,是指國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機關所製作的,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書。也是每個公民的身份證明。

1、考公務員、事業單位、進入大型央企的重要崗位;

2、應聘有進京指標的國企、高科技單位、高校等單位的部分崗位;

3、考取能解決北京户口的大學生村官和大學生社工崗位;

4、勞模入户北京:在北京被評為全國勞模、現在仍為農業户口且有落户意願的外省市農民工。

5、積分落户;

6、外省市來京投資開辦私營企業人員辦理本市常住户口辦理;

7、北京夫妻投靠入户、老人投子女、子女投靠父母入農户等。

(一)帶上當事人的身份證、户口本、結婚證、房屋產權登記證(購房合同、原始收據)、勞動合同等證件及資料(除前兩項外,其他根據遷移類型,選擇交驗);

(二)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遷移的證明;

(三)户口接收地村(居)委會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證明;

(四)帶上上述證件及資料,去户口遷入地的轄區派出所,申請遷出户口,領取户口“準遷證”(孩子隨遷的,需要填寫隨遷單);

(五)户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開出《户口遷移證》;

(六)攜帶上述資料,去户口遷入地的轄區派出所户籍科,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落户手續即可。

二、落户北京户口條件的規定

公民遷出本户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户主在遷出前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户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户主持遷移證件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落户北京户口首先會考慮對北京這座城市有貢獻的市民,或者考入北京事業編單位工作。可以在北京落户的市民要帶上户口本身份證,以及申請資料到派出所辦理,派出所會根據申請書和個人的工作經歷,學習經歷考慮,合格者就可以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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