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遷户口需要本人嗎?
一、如果遷户口需要本人嗎?
辦理户口遷移本人可以不去。可以請他人代理,但持遷移證入户環節最好本人前往辦理。因為在辦理過程中需要現場進行確認簽字,並採集本人人像照片,無法交由他人代辦,所以為了避免麻煩,最好本人自己去辦理。
可以。户口遷移中涉三個環節,其中前兩個環節即辦理準遷和遷移證手續時可以不需要本人前往別人代辦,但最終一個環節即持遷移證入户環節最好本人前往辦理。具體流程及注意事項如下:
1、辦理准予遷入手續,本人不去可代辦,但應當備齊所有需要提供的證件證明材料(必要時需提供授權委託書);
2、辦理户口遷出手續,本人不去可代辦,代辦人應為原籍户內成員中的成年人才可以,需要提供准予遷入證明(遷出地留存聯)、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證,遷出地派出所審查符合後,開具户口遷移證;
3、辦理户口遷入手續,最好本人前往,因為入户時打印的常住人口登記表需要對其中的項目內容進行確認簽字,現場採集本人人像照片錄入系統,別人代替不了。此環節需攜帶准予遷入證明(遷入地留存聯)、户口遷移證、身份證、擬入户居民户口簿(新立户的不需要)。
二、辦理户口遷移所需的證明材料
公民因各種原因需辦理户口遷移手續的,應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證及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
2、分(購)、建房遷移,持房卡或住房證明;
3、出國(境)註銷户口,持有關部門出具的註銷户口通知單;
4、回國(入境)落户,持定居證或勞動人事部門核准的錄用證明、護照(回鄉證)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件收存(收繳)證明,回國後異地落户的,還須持原户口登記機關出具的註銷户口的證明;
5、公民入伍註銷户口,持入伍通知書;
6、退伍、復員、轉業落户,持縣市兵役機關,縣市以上覆員安置辦公室發給的登記户口的證明,異地安置的,還須持原户口登記機關出具的註銷户口的證明;
7、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落户,持釋放證、解除勞教通知書,異地落户的,還須持原户口登記機關出具的註銷户口的證明;
8、大中專學生入學户口遷移,持入學通知書;
9、大中專學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證;
10、錄用公務員、招收職工遷移户口,持錄用(招收)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1、公務員、職工調動、辭退等户口遷移,持調動、辭退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2、收養小孩落户,持收養公證書或《收養證》;
13、解除收養關係遷移户口,持解除收養關係公證書或《解除收養證》;
14、離退休人員户口遷移,持離(退)休證;
15、與職稱、職務、學歷、榮譽、工齡、年齡等有關的户口遷移,持相應的證(聘)書及工齡、年齡證明;
16、需要憑户口準遷證方可遷移的對象,還須持遷入地縣、市公安機關出具的户口準遷證;
17、需要經過上級公安機關批准後方辦理的户口遷移,還應提供上級公安機關的批准文件。
法律依據
《户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户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户主在遷出前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户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我國的户口的遷移以及户籍所在地的變更是我國常見的情形,因為我國的經濟水平的發展在各個地區之間是有差異的,此時我們需要對相關的户籍變更的手續進行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