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辦理委託書怎麼寫需要包含什麼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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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口辦理委託書怎麼寫需要包含什麼內容?

户口辦理委託書怎麼寫需要包含什麼內容?

户口辦理委託書需要包含的內容有:委託人與被委託人的基本信息;委託辦理的事項;委託日期以及簽署的日期;委託人與被委託人的簽字或者蓋章。公安派出所應當將各類户口登記、居民身份證的辦理條件、時限、程序、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公開,嚴格按照有關法規和政策,秉公辦事,主動接受監督。

二、辦理户口的時效要求

1、對於各項户口申報的事項,公安派出所應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的二十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核實工作,並將有關材料上報縣(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

2、縣(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接到上報材料後,經審查,對有權作出審批決定的户口申報事項,應當在接到公安派出所的上報材料十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決定,並將審批結果返回公安派出所,或者按規定簽署審核意見並將有關材料上報地、市級公安機關;地、市級公安機關應當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決定。

3、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級公安機關的審批決定二日內,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

(四)《辦理户口責任書》應當包括“存根”和“回執”兩部分,記載“申報人情況、申請事由、申報材料情況、辦理時限、受理時間、申報人和受理人簽字”等內容;回執部分交給申報人,申報人可據此在規定時限內辦理手續或者查詢有關情況。

(五)對公民申領、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的,只要符合規定,照片合格,公安派出所民警應當當場受理。居民身份證在受理之日起三個月之內,快證在七日之內,臨時身份證在二日之內發給公民本人。

户口辦理是十分重要的事情,如果沒有户口,生活中很多的民事活動都將會受到限制。但是如果當事人確實因為一定的原因導致不能本人進行辦理的,可以寫一份户口辦理委託書,委託他人為自己全權代理辦理,這份材料非常重要,派出所在受理過程中會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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