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以後户口怎麼遷回原籍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6W

一、離婚以後户口怎麼遷回原籍?

離婚以後户口怎麼遷回原籍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記機關開具遷出證明。

由本人或者户主在遷出前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户口。

2、辦理遷入手續。

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3日以內,農村在10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户主持遷移證件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3、離婚遷户口需要提供:

(1)入户申請書

(2)申請人、被申請人户口本及身份證

(3)申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證明

(4)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證明。

二、離婚撫養權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解除婚姻關係後自己的户口還和前妻或前夫在一起的這種狀況也確實是比較不合適的,只要原籍所在地的政府部門沒有改變遷户的政策,重新遷回原籍是沒有任何問題的,遷回原籍之後等於户口還是要和父母在一起的,不然的話就得另立户頭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