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結婚證户口本丟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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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丟了也是可以辦理結婚證的。當事人可以拿身份證到户籍派出所開具户籍證明,然後拿户籍證明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手續,經審核通過予以發放結婚證。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説明理由。
二、沒有户口本怎麼辦理結婚證?
領結婚證沒有户口本,雙方當事人可以拿身份證到户籍派出所開具户籍證明,然後拿户籍證明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手續。一定要在户籍證明開具後一個月之內去領取結婚證,如果户籍證明開出後時間太長再去辦理,可能還要開。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開好有效的户籍證明,再拿着其他結婚需要的材料,就可以順利領取結婚證。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五條的規定: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
沒有户口本要領取結婚證,雙方當事人需要拿着身份證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開具户籍證明,然後攜帶該户籍證明,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手續,户籍證明有一定的時間期限,太長時間未去辦理手續,需要重新開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