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徵收社會撫養費的流程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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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徵收社會撫養費的流程是什麼

一、蘇州徵收社會撫養費的流程是什麼?

1、立案:

計生部門工作人員通過信訪舉報、工作排查等渠道發現不符合《蘇州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的生育行為,經審查後應予立案調查。

2、調查

徵收單位對違法生育行為要進行客觀、公正的調查,收集有關證據(包括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調查時,執法人員不得少於兩人,並應向被調查對象出示河南省政府統一制發的《行政執法證》。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應當如實回答詢問,並協助調查,不得阻撓。詢問應當製作筆錄,並由被調查人簽字或蓋章(按手印)。

3、知權利:

調查終結,徵收單位在作出徵收決定前,應以書面形式向當事人告知作出徵收決定的事實、理由和依據,並聽取當事人的陳述、申辯(當事人放棄陳述、申辯權利的除外)。徵收單位對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應當進行復核。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成立的,徵收機關應當採納。

4、出決定:

調查終結後,徵收單位負責人應當對調查結果進行審查,對確屬違法生育的,按照《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和《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標準依法作出徵收決定。

5、送達決定書:

徵收單位作出徵收決定以後,應在7日內向被徵收人送達《社會撫養費徵收決定書》(以下簡稱徵收決定書)。徵收決定書應加蓋徵收單位印章,由徵收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發,指定專人直接送達,當事人或其代收人拒絕接受徵收決定時,可採取留置送達的方式,直接送達有困難的情況下,可採取郵寄送達或者委託送達的方式。徵收決定書應當填寫送達回證。

6、執行:

社會撫養費應當由當事人在接到徵收決定書後30日內一次繳清。

其實社會撫養費一般不是由計生部門的這些工作人員主動去徵收的,父母親在給孩子上户的時候,只要孩子不符合當地的計劃生育方面的相關規定,父母親都要主動先交了社會撫養費才能落户,像是這種由國家有關部門主動徵收的,説明雙方是欠繳了社會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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