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居間合同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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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時代的發展,人們逐漸變得富有起來,從而開始有資金買自己的房子。不過,在買房子的時候,也會有很多事項是需要注意的。有些人買房是通過中間商來買的,那就肯定要簽訂相關合同的。其實,和房地產中介籤的合同也叫做房地產居間合同,一起和小編來詳細瞭解一下吧!

房地產居間合同是什麼?

房地產居間合同

房地產居間合同也稱為房地產中介合同、中介服務合同,是房地產居間人(又稱中介人)與委託人訂立的、旨在實現委託人委託事項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的協議。

特點

這些特點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1)居間合同的主體是居間人和委託人。居間人,是指在居間合同中為他人成交而撮合服務的一方當事人,即俗稱的經紀人、中介人或介紹人等。在同一份居間合同中,委託人一般只有一個,有時也有兩個。有一個委託人的居間合同稱為雙邊居間合同,有兩個委託人的居間合同則稱為多邊居間合同。

(2)居間合同的標的是實現委託人委託的事項。

(3)居間合同具有自身特有的權利義務關係。

主要內容

以房地產租售居間合同為例,其合同內容一般要包括以下主要條款:

(1)委託人甲(出售、出租方)、居間方、委託人乙(買人、承租方)三者的姓名或名稱、住所;’當事人是法人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地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當事人是公民個人的,應寫明其身份證號碼。

(2)居間房地產的坐落與情況:要寫明居間房地產的詳細坐落情況,尤其應標明委託房地產的房地產權證號、其他權利情況等。

(3)委託事項:委託事項需具體約定所委託的是提供訂約機會,還是媒介合同的成立,所約定的事項應明確、具體。

(4)佣金標準、數額、收取方式、退賠等條款:這是居間合同的核心內容。對居間方未完成居間合同委託事項的,怎樣退還佣金也要有明確説明。

(5)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6)違約責任:明確三方違約責任的處理辦法。由於房地產轉讓從交易雙方簽訂轉讓合同到房地產權屬轉移過户登記以至房地產交驗,是一個較長的過程,較易因外界因素和交易雙方自身情況的變化而發生變故,從而造成違約。而房地產經紀機構在居間業務中的特定地位更造成房地產機構難以掌握這種變故,因此,需相應設置詳細條款,避免因違約條款不完善而發生的糾紛。

(7)爭議解決的處理辦法。

(8)其他補充條款。由於租賃交易的特殊性,交易雙方權利義務關係存續時間較長,相互之間會產生較為複雜的債權、債務關係,由此而引起的委託人對房地產經紀機構的責任要求也會比較複雜,如房地產經紀機構是否有責任擔保承租人按時交租及支付有關公共事業費用?因此在房屋租賃居間合同中就這類問題應補充限制性條款,以便明確房地產經紀機構與委託人各自的權利義務。

房地產居間合同範本

委託人(甲方): 居間人(乙方):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守信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按其要求,為其提供訂約機會及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等事項達成一致意見,訂立本協議。

一、甲方願意委託乙方居間□購買□租賃下列條件的房地產。

二、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2.1物業類別:□住宅 □別墅 □商鋪 □辦公樓 □廠房 □其他: ;

2.2坐落(區域): ;

2.3建築面積: 平方米; 户型: 室 廳 衞;

2.4□總房款:人民幣 元至 元內; □租金:人民幣 元/平方米/月至 元/平方米/月;

2.5裝修標準: 附屬配套設施: ;

2.6付款方式:

2.6.1購房:□需商業貸款 □需公積金貸款 □需商業與公積金混合貸款 □不需貸款

2.6.2租房:

2.7其他: ;

三、佣金支付

3.1佣金:

3.1.1□佣金為所交易的房地產實際成交總價款的1%(最終交易的房地產可不受本合同第二條所限);

3.1.2□佣金為所租賃的房地產一個月的租金(最終交易的房地產可不受本合同第二條所限);

3.2甲方應於乙方完成本協議所約定的委託事項後,即甲方與乙方介紹的出賣方(出租方)簽訂了房地產買賣合同(房地產租賃合同)時,將佣金支付給乙方;

3.3甲方若未能按時將佣金支付給乙方,逾期每日加收滯納金為佣金的萬分之五;

3.4甲方在看過乙方介紹的出賣方(出租方)的房地產後六個月內,與乙方介紹的出賣方(出租方)完成買賣交易(租賃交易)或者利用了乙方提供的信息、機會等條件但未通過乙方面與出賣方(出租方)完成買賣交易(租賃交易)的,都應按照本協議3.1項的約定向乙方支付租金;

3.5甲方與乙方介紹的出賣方(出租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房地產租賃合同)後,非因乙方原因導致該房地產買賣合同(房地產租賃合同)無法完全履行,乙方收取的佣金不予退還。

四、協議的履行

4.1乙方應隨時依甲方之查詢,向甲方報告業務處理情況;

4.2乙方應積極、努力為甲方尋找房地產信息,儘快完成甲方委託事項;

4.3為了儘快完成甲方委託的事務,甲方同意乙方在需要時,由另外一方代替乙方或另外一方與乙方共同完成甲方委託的事務;

4.4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要求變更本協議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徵得乙方同意後,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協議,並註明變更事項。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文件,均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五、甲方在本協議中提供的聯繫地址、電話,是乙方寄發郵件或聯繫的依據,如有變更,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乙方,否則,乙方所發出的任何書面郵件均視為甲方已收悉。六、爭議的解決: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即為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委託人(甲方): 居間人(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傳真: 聯繫電話/傳真: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以上便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資料以及合同的模板。從以上內容來看,當我們要簽訂房地產居間合同的時候,一定要在合同中規定好一系列的內容,尤其是一些問題的解決方案以及中間違約的處理辦法,以便日後將此合同作為為自己維權最有力的法律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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