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間合同怎麼籤 - 居間合同簽訂程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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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居間合同怎麼籤 居間合同簽訂程序有哪些

居間合同怎麼籤 居間合同簽訂程序有哪些

《居間合同》的簽訂一般按照以下四步的順序:

1、中介在買賣雙方之間協商,並就合同主要 條款口頭達成一致;

2、中介持《居間合同》讓買家簽署並收取買家支付的意向金,中介出具中介公司蓋章的意向金收據;

3、中介在持買家簽署好的《居間合同》交由賣家簽署。(則須讓賣家再簽署一份《定金保管確認書》。如果《居間合同》中沒有賣家委託中介保管定金的條款,則將買家所交的意向金交給賣家,讓賣家出具《定金收據》)

4、中介再持賣家出具的《定金收據》交給買家,買家將中介出具的意向金收據還給中介。

二、簽訂立居間合同應當注意以下的問題:

1、委託人應當在合同中載明所委託居間從事的活動內容,包括種類、範圍和要達到的要求,給付酬金的數額、方式和時間。

2、居間人應當如實向委託人説明自己能夠做到什麼程度、需要什麼條件完成委託人的委託事項。

3、合同中應當訂明違約責任條款。居間人不盡職守而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委託人的損失。居間人對所提供的信息、成交的機會負有保密的義務

4、居間合同的主體具有特殊性。法律和法規應當對居間人的資格作出限制,要求居間人具有相應的知識、能力和從業條件,並規定國家機關、領導幹部等有特殊職權的人不得作為居間人從事居間交易。

三、相關的法條參考: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第九百六十一條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條中介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託人如實報告。

中介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託人利益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百六十三條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對中介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根據中介人的勞務合理確定。因中介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中介人的報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動的費用,由中介人負擔。

第九百六十四條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但是,可以按照約定請求委託人支付從事中介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

綜上所述,關於居間合同怎麼籤,本站小編建議您在與居間人簽訂居間合同的時候一定要註明違約責任以及合同解除條件,將各條各款事項約定清楚,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關係,同時也要將勞務報酬事項約定明確以免因勞務報酬問題引發糾紛,造成不必要的麻煩。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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