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起訴地點有規定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8W

一、合同起訴地點有規定嗎,相關內容是什麼?

合同起訴地點有規定嗎?

合同起訴地點有規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如果屬於保險合同糾紛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

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

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繫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二、合同糾紛向法院起訴的流程:

1、確認管轄法院;

2、書寫起訴狀;

3、向管轄法院遞交起訴狀;

4、符合起訴條件的,法院依法受理。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規定,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三、合同起訴有效期是多久

民法典》規定普通案件的訴訟時效是三年,所以大部分的合同糾紛訴訟時效都是三年。但是,還有一些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比較特別,比如租賃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爭議,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丟失或損毀的爭議的訴訟時效為一年。此外,由於合同的複雜性、地域性,因此,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為四年。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五百九十四條【國際貿易合同訴訟時效和仲裁時效】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四年。

一般起訴地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但不得違法法院的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確定好起訴地的法院就可以寫起訴狀,然後向起訴地的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如果符合規定的法院就會受理起訴,起訴時效是有規定的,一般為三年,還有就是自受害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開始計算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就一般不保護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