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合同無效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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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無效的法定情形是:以欺詐、脅迫等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訂立合同主體不合格;訂立合同內容不合法;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也是無效的合同。

主合同無效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合同無效的法定情形具體有以下幾點:

1、主體簽訂的合同不合格,例如,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2、意思是不真實簽訂的合同,例如,行為人和相對人以虛假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3、簽訂違法違規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強制性規定不導致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4、違反公序良俗的合同,即違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5、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的合同,即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6、免責條款無效,對方造成人身傷害,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綜上所述,無效合同是指合同雖然已經成立,但因其嚴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當事人之間的合意賦予其法律效力,通常情況下合同無效可以按照全部還是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分為全部無效合同和部分無效合同,如果是主合同無效的,那麼全部合同內容不成立無法具備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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