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贈與合同需要見證人嗎
一、簽訂贈與合同需要見證人嗎
法律並沒有規定贈與合同需要找見證人進行見證的,贈與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沒有見證人也具有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第四百七十一條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取要約、承諾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條要約是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內容具體確定;
(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
第四百七十三條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表示。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説明書、債券募集辦法、基金招募説明書、商業廣告和宣傳、寄送的價目表等為要約邀請。
商業廣告和宣傳的內容符合要約條件的,構成要約。
第四百七十四條要約生效的時間適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條的規定。
第四百七十五條要約可以撤回。要約的撤回適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定。
二、口頭贈與房屋有效嗎
原則上,口頭的房屋贈與是有效的,合同不止書面形式才具有法律效力,合同也有口頭形式,贈與人表示將房屋贈與給受贈人,受贈人也接受贈與,即使雙方沒有籤書面合同,口頭的贈與也是有效的。
其次,口頭贈與雖原則上有法律效力,要是不符合下來要件也可能是無效:
1、訂立合同的當事人有合法資格
無論是書面合同還是口頭合同,訂立合同都應當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即滿18週歲正常成年人,而不能是限制行為能力人或者是無行為能力人,如16歲未成年繼承了家產後,與他人簽訂的贈與合同,主體是不合法的。
2、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沒有損害國家、集體、第三人的利益以及社會公共利益
贈與房屋和接受贈與都是出於自願,即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而不是受脅迫或欺詐把房屋贈與他人或者是被迫接受贈與。
3、合同的內容、形式和訂立程序不違法
贈與的房屋是由贈與人享有所有權,贈與的內容才合法,而且是通過口頭或書面形式明確表示贈與的,不能採用推定,如親戚之間,覺得對方無兒無女,肯定會把房屋贈與給自己,把雙方有關房屋的對話當做是贈與。
公證並不是贈與合同產生司法效力的必要條件,但若贈與人、受贈人選擇了公證,那麼在一般情況下,此類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在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是不可以將合同撤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