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合同可以補籤嗎 - 贈與合同的常見問題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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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生活中大家可能有遇到過這樣的問題,父母或者是親密的朋友贈送貴重車輛或者是房子,本來是很好的事,後來卻演變成了糾紛。於是,很多人在贈送貴重禮物的同時就會先簽訂贈與合同。那麼,大家可能會有疑問,贈與合同可以補籤嗎?贈與合同中會遇到哪些常見問題呢?接下來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的法律資料。

贈與合同可以補籤嗎,贈與合同的常見問題有哪些

一、贈與合同可以補籤

贈與合同是可以補籤的,但不是所有的情況都具有法律效力。後補合同如果符合下列條件的,才具有法律效力的:

(1)合同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合同當事人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以及締約能力,才能成為合格的合同主體。若主體不合格,合同不能產生法律效力。

(2)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是指行為人的意思表示應當真實反映其內心的意思。合同成立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往往難以從其外部判斷,法律對此一般不主動干預。缺乏意思表示真實這一要件即意思表示不真實,並不絕對導致合同一律無效。

(3)合同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合同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主要包括兩層含義:

1、合同的內容合法,即合同條款中約定的權利、義務及其指向的對象即標的等,應符合法律的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要求。

2、合同的目的合法,即當事人締約的原因合法,並且是直接的內心原因合法,不存在以合法的方式達到非法目的等規避法律的事實。

(4)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同生效必須具備的形式要件所謂形式要件,是指法律、行政法規對合同形式上的要求,形式要件通常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將其作為合同生效的條件時,便成為合同生效的要件之一,不具備這些形式要件,合同不能生效。當然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贈與合同中的常見問題

所謂贈與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把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他方的意思表示,經他人接受而生效的協議。其中,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他方的當事人成為贈與人,受領財產的一方當事人成為受贈人。  

贈與合同有以下幾種情形:

1、普通贈與合同。例如前文提到的王力與張園之間簽訂的贈與合同;

2、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的贈與合同。例如企業、個人在抗震救災過程中做出的捐贈;

3、經過公正的贈與合同。有的贈與合同不僅以書面形式訂立,而且還由公證機關進行了合法有效地的證明。贈與合同是單務合同、無償合同、有名合同、不要式合同,均無爭議。

理論界爭議較大的是:贈與合同是諾成合同還是實踐合同。目前佔主流的觀點認為贈與合同是諾成合同。

為什麼會存在爭議呢,原因在於贈與合同中贈與人具有撤銷權的緣故。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關於“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的規定,除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的贈與合同和經過公正的贈與合同之外的普通贈與合同,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撤銷權的設定在於平衡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由於贈與合同確定為諾成合同,則相應的加強了對受贈人的保護和對贈與人的約束,又因贈與合同系無償合同,如果對贈與人與受贈人給予同等保護,則會加重贈與人的負擔。因此從利益衡量角度出發,賦予贈與人相應的撤銷權,以減輕贈與人的義務。  

按照法律規定,贈與合同成立生效後,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贈與人可以任意地撤銷贈與,具有單方的任意性。

如果日後有朋友問到“贈與合同可以補籤嗎”,大家就可以説可以,但是並不是所有的情況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符合以上4個條件的補籤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贈與合同中常見的問題就是贈與人具有撤銷權的緣故,其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如果大家還存在任何疑問可以諮詢本站咸陽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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