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買賣合同注意事項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2W

一、商品買賣合同注意事項是什麼?

商品買賣合同注意事項是什麼?

商品買賣合同注意事項具體如下:

1、商品買賣合同主體如何明確在簽訂買賣合同中,應先審查買賣雙方的名稱、地址、身份信息等資料是否真實,合同雙方是否具有簽約的權限。

2、商品買賣合同中的標的物如何明確買賣合同中應視標的物的類型,在合同中將其特定化。

3、商品買賣合同中對標的物的質量如何要求質量要求,是指出賣人出賣的物品經雙方約定,必須要達到的技術等級,如國際認證標準、國家標準、部門標準、行業標準等要求,或者符合機器質量法規定的其他標準,出賣人出賣的物品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應視為違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

4、商品買賣合同中怎樣確定標的物交付方式、地點,如產生運輸費用的,將由哪方承擔在買賣合同中,應在合同中約定:標的物由賣方送貨,還是由買方提貨。對於“交貨地點”也應當明確約定,因為該交貨地點可能關係到貨物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一般貨物毀損、滅失風險隨貨物所有權轉移面轉移,屬於動產的貨物在所有權交付時轉移。如:在合同中約定交貨地點為賣方的倉庫,則意味着該貨物一旦出庫,其毀損、滅失的風險則轉移到買方處,因此,在簽訂合同時,對於交貨地點的選擇上,應慎重對待。另外,對於運輸費用的產生,雙方應在合同中明確,合同標的物的價款是否包含運輸費用,如不包含,相關的運輸費用由誰承擔,運輸費用如何支付等等。

5、商品買賣合同中如何約定履行期限,有的買賣合同對履行期限作出模糊約定,如“一個月內履行完畢”,但從何時起算一個月沒有約定,這就容易使雙方產生歧義,都作出對自己有利的解釋;如果將期限明確化,約定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履行完畢”,則就避免了歧義的產生。

6、商品買賣合同中如何約定合同款項的支付方式與支付時間。

7、商品買賣合同中如何約定違約責任違約,責任要條款化。

二、簽訂合同在什麼情況下無效?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認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條款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的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

注意: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的合同,屬於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一般屬於可變更或撤銷的合同,只有在損害了國家利益時,才屬於無效合同。

2、惡意串通,並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

5、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

6、對於造成對方人身傷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免責的合同條款。

7、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條款無效。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要求對方簽訂合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的利益簽訂的合同;以合法的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合同。上面提到的這些都屬於無效合同。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