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保保險合同丟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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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辦保單。保險合同的內容是記載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協議,一般由投保單、保險單、保險條款、批單等組成完整的保險合同。保險合同由投保人和保險人簽訂,保險合同訂立後由保險人向投保人簽發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退保保險合同丟了怎麼辦

如果被保險人、投保人丟失了,可以向保險人申請調取複印件,並在複印件加蓋保險人印章即可,保險保障不會因合同丟失而不存在。

《保險法司法解釋二全文(徵求意見稿)》

第十四條

保險憑證的內容不一致時,人民法院按照下列規則認定:(一)投保單與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不一致的,以投保人簽收的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載明的內容為準。保險人未將保險單送達投保人,或投保人在收到保險單後已對保險憑證的不一致提出異議,保險人仍同意承保的,以投保人填寫的投保單或其他保險憑證記載內容為準。保險人未將保險單送達投保人,但其能夠證明投保人在訂立合同時已經知道保險合同條款內容的,以保險單為準;(二)特約條款與格式條款不一致的,以特約條款為準。(三)非格式條款與格式條款不一致的,以非格式條款為準。但該非格式條款未履行報批、報備程序的除外;(四)保險合同的內容因記載方式或者時間不一致的,“手寫”的優於打印的、“附貼批單”優於“正文”、“加貼批註”優於“正文批註”、“後批註”優於“前批註”、“書面”的優於“口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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