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紀合同超期出售有什麼後果?

來源:法律科普站 1W

一、行紀合同超期出售有什麼後果?

行紀合同超期出售有什麼後果?

行紀合同存在超期出售的情況,行紀人低於委託人指定的價格賣出或者高於委託人指定的價格買入的,應當經委託人同意。未經委託人同意,行紀人補償其差額的,該買賣對委託人發生效力。

行紀人高於委託人指定的價格賣出或者低於委託人指定的價格買入的,可以按照約定增加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法律規定,法律規定仍不明確的,該利益屬於委託人。

行紀合同的性質決定了其為有償合同,行紀人對於自己為委託人購進或者出售的物品,妥善保管委託物應當是行紀人履行義務的一項重要義務。其具體實施應以選擇對委託人最有利的條件,並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進行保管。許多國家法律均要求“行紀人應當以普通商人的注意處理行紀事務”。

二、怎樣訂立行紀合同?

訂立行紀合同應具備以下主要條款:

(1)明確合同主體。簽訂行紀合同首先應明確合同主體,即委託人與行紀人的名稱(姓名)以及單位、地址、職務(職業)、聯繫電話等。

⑵委託事務的種類(合同標的)。委託人委託行紀人要辦的事項。如是寄售還是代購、代銷,並提出具體要求。

⑶價格。主要指所行紀的貨物或勞務等價格。行紀事務為代銷代售的,應明確最低或最高費用標準。

⑷行紀事務的具體要求。主要指對行紀貨物或勞務的要求。如行紀內容為購銷貨物時,應對貨物的名稱、種類、質量、規格、型號、數量等有關事項予以明確規定。如行紀內容是勞務的,其具體要求也應詳細明確。總之,具體要求越細越好,防止在具體要求中用那些含糊不清、模稜兩可、容易使人產生誤解的詞語。如一堆、一車、一捆之類用語。

⑸酬金。在合同中應明確行紀人應得的酬金數額、給付的時間、地點、方式等。

行紀合同超期出售,需要獲得委託人的同意,訂立行紀合同時,要了解合同的相關內容,要明確合同的條款,確定合同的主體,委託事務的種類,行紀事務如果是代購,應該明確最低和最高價格。完成合同規定之後所支付的酬金,要在合同中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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