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完出版合同作者的義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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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簽完出版合同作者的義務有哪些?

簽完出版合同作者的義務有哪些

(1) 不得一稿兩報;

(2)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不得剽竊他人作品;

(3)依約定期限交付作品;

(4)在約定期限內尊重出版者的專有出版權。

二、簽完出版合同後出版社有哪些義務?

(1)依約定質量、期限出版作品;

(2)不得擅自轉讓專有出版權;

(3)支付稿酬;

(4)尊重作者的署名權,保持作品完整性權;

(5)重印、再版圖書的應通知著作權人,並支付報酬;

(6)因故不能出版的應按一定比例支付基本稿酬,並將稿件退還作者;

(7)妥善保管原稿件,若原稿件毀損滅失,則承擔不低於基本稿酬50%的賠償責任。

三、出版合同滿足哪些條件才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四、出版合同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1)雙方當事人的名稱和地址。

(2)作者轉讓圖書出版的文種、期限以及出版和發行地區。

(3)作者的保證與賠償以及作品要求。

(4)作者交稿的日期、稿件的形式(註明是手稿還是打印稿),同時約定出版者出書的日期。

(5)版權不屬於作者的資料的使用辦法。

(6)提供索引和其他補充資料的辦法。

(7)作者審讀校樣。

(8)出版社者自行決定印刷和發行作品的方式與辦法。

(9)出版者支付作者稿酬的數量(或計算方法)、期限和方式。

(10)圖書出版權再轉讓的收入分配。

(11)翻譯權及其他從屬權的轉讓。

(12)送給著譯者樣書和著譯者購書辦法。

(13)滯銷圖書和處理辦法。

(14)對競爭性作品的限制。

(15)合同的轉讓。

(16)修訂再版。

(17)脱銷和絕版。

(18)優先選擇權。

(19)廢約及違約責任。

(20)發生侵權事件的處理辦法。

(21)爭議的解決辦法。

在作品出版過程中,出版者和作者都有相應的義務,但是,作品出版也有可能是自費出版,如果屬於自費出版,作者還需要向出版社支付出版費,所以,出版合同的詳細內容要根據作品出版的具體情況分析,自費出版和有償出版的約定肯定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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