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法律依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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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法律依據是什麼?

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法律依據是什麼?

財產損害賠償判決適用法律條款有:

1、《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七條 【物權復原請求權】造成不動產或者動產毀損的,權利人可以依法請求修理、重作、更換或者恢復原狀。

第二百三十八條 【物權損害賠償請求權】侵害物權,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依法請求損害賠償,也可以依法請求承擔其他民事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條 【侵權責任編的調整範圍】本編調整因侵害民事權益產生的民事關係。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過錯責任原則】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2、《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二、如何提起財產損害賠償糾紛訴訟?

1、財產損害賠償糾紛訴訟的釋義

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是指因為財產受到損害,權利人請求賠償損失的糾紛。

2、財產損害賠償糾紛訴訟的管轄

財產損害賠償糾紛要區分不動產和動產確定管轄。不動產的損害賠償糾紛,應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專屬管轄。動產的損害賠償糾紛,適用一般地域管轄,一般由造成動產損毀的侵權行為實施地或者被告的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3、財產損害賠償糾紛訴訟的法律適用

處理財產損害賠償糾紛的法律依據主要是《民法典》的規定。

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法律依據是《民法典》,財產受到損害時,權利人請求賠償損失的糾紛就是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此類糾紛要區分動產和不動產這兩種糾紛的管轄規定有所不同,不動產由不動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動產適用於地域管轄,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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