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為的意思表示是指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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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行為的意思表示是指什麼

法律行為的意思表示是指什麼

法律行為的意思表示是指向外部表明意志發生一定司法上法律效果的意思的行為。意思表示由客觀要件與主觀要件構成。客觀要件是指在客觀上可認識其在表示某種法律效果意思。主觀要件,是指內心的意思,更可分為行為意思、表示意思與效果意思。 意思存於內心,是不能發生法律效果的。當事人要使自己的內心意思產生法律效果,就必須將意思表現於外部,即將意思發表。發表則須藉助語言、文字或者表意的形體語彙。意思表示所發表的意思,是體現為私法效果的意思,亦即關於權利義務取得、喪失及變更的意思。

二、法律行為的成立

法律行為的成立必須具有下列條件:

1、必須是出於人們自覺的作為和不作為。無意識能力的幼年人、瘋癲、白痴,精神病,以及一般人在暴力脅迫下的作為和不作為,都不能被視為法律行為。

2、必須是基於當事人的意思而具有外部表現的舉動,單純心理上的活動不產生法律上的後果,如雖有犯罪意思而無犯罪行為的,不能視為犯罪,也不能視為法律行為。

3、必須為法律規範所確認、而發生法律上效力的行為。不由法律調整、不發生法律效力的,如通常的社交、戀愛等不是法律行為。

三、法律行為的構成

法律行為的結構有兩個方面:一是內在意志方面,即法律行為有一個內在的、主觀的領域,包括動機、目的和認知能力等要素;二是外在表現方面,即法律行為外在地客觀表現為行動、手段和效果等要素。

能發生法律上效力的人們的意志行為。即根據當事人的個人意願形成的一種有意識的活動。它是在社會生活中人們實施的能夠發生法律效力,產生法律效果的行為。法律行為包括直接意義上的作為,也包括不作為( 即對於一定行為的抑制)。通常又把前者稱為積極的法律行為,後者稱為消極的法律行為。法律行為的成立必須具有下列條件:

①必須是出於人們自覺的作為和不作為。無意識能力的幼年人、瘋癲、白痴的作為和不作為,都不能被視為法律行為。

②必須是基於當事人的意思而具有外部表現的舉動,單純心理上的活動不產生法律上的後果,如雖有犯罪意思而無犯罪行為的,不能視為犯罪,也不能視為法律行為。

③必須為法律規範所確認、而發生法律上效力的行為。不由法律調整、不發生法律效力的,如通常的社交、戀愛等不是法律行為。

法律行為與意思表示有明確的聯繫,其兩者都是人們有意識的自覺活動的結果,是法律事實的一種。那麼如何的區分兩者,瞭解兩者的法律規定,可以通過閲讀相關法律書籍,獲得想要的知識。以上問題如存有疑問,歡迎前來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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