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延期遷出違約金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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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口延期遷出違約金是多少?

户口延期遷出違約金是多少?

二手房交易過程中會涉及到一個很重要的環節就是房屋的過户問題,很多房主辦理了產權過户手續後遲遲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遷出,這樣的情況表面上看着是沒有給購房者帶來經濟損失,但是售房者是需要承擔一些違約責任的。

至於違約金的約定,購房者可根據違約情況就違約數額進行約定,也可約定違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或過分高於實際損失的,購房者可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增加或適當減少。由此,約定的違約金在性質上就視為違約時的損失賠償金。

二、房屋買賣交易當中有關户籍遷出問題的常見問題

1、極少部分不負責任的房產中介及疏忽大意的房屋買受人在房屋買賣合同補充協議中未就賣家户口遷出問題進行約定,這在若干年以前比較普遍,最近幾年隨着房屋買賣市場的日益規範化及房屋買受人要求出賣人將户籍遷出意識的提高,二手房買賣合同補充條款中一般均會有所規定,甚至在明知所購房屋沒有户籍的情形下,買家也會要求賣家不得遷入户籍或若遷入户籍得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以經濟賠償金形式要求賣家户口遷出。在補充條款中約定:“房屋出賣人應當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將該房屋內的户口遷出,如逾期未遷出,則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賠償經濟損失”。

3、以違約金形式要求賣家户口遷出。這一條款在目前房產交易市場中最為常見,比如在補充協議中約定:出賣人應當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將該房屋內的户口遷出,如逾期未遷出,則每逾期一日,出賣人按每日多少元或以總房款的萬分之幾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直至户口遷出時止。

4、以扣留購房尾款的形式要求賣家户口遷出。比如在補充協議中約定:“出賣人應當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將該房屋內的户口遷出,如未按時遷出,買受人可將購房尾款暫扣,直至户口遷出時止。該條款約定的户口遷出最後時間可與合同約定的買受人支付最後一期房款的時間一致。

有關違約金的支付情況應當雙方協商認定,在房屋買賣合同當中應當明確約定,因為户口的遷移不會早於房產的過户,那在房產過户完成以後,如買方想要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恐怕也不太現實,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降低違約金的賠償標準,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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