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合同違約責任的法律追訴時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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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合同違約責任的法律追訴時限是多久

對合同違約責任的法律追訴時限是多久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訴訟時效的法律要件是什麼

訴訟時效要件是指適用訴訟時效的要件。

1、須有請求權的存在。訴訟時效是對請求權的限制,沒有請求權,也就無從適用訴訟時效。

2、須有怠於行使權利的事實。訴訟時效是對權利人的督促,實際上也是對義務人的保護,如果權利人怠於行使權利經過一定的期間,又沒有其他事由致使訴訟時效中斷或中止,則訴訟時效產生法律效果。

3、怠於行使權利的事實持續存在,致使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屆滿有時又稱為訴訟時效結束、訴訟時效完成。訴訟時效屆滿,權利人的勝訴權自動消滅。如果有使訴訟時效中斷、中止的事實,訴訟時效還可以“拉長”,即中斷時重新計算,中止時,將中止時間段剔除後繼續計算。

三、買賣合同糾紛訴訟時效的具體起算標準

1、有明確的書面書面合同約定付款期限的,以約定的付款期限後一日;一方未按時付款的,另一方可從次日起主張對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2、以送貨單形式起訴的,能夠證明雙方交易習慣的,依交易習慣;不能證明的,則債權人可以隨時主張,訴訟時效應從債務人明確表示拒絕付款之日起計算,逾期付款利息與之相同;不應當從推出訴訟時效應從收到貨物時起算,因為主要是為了保護債權人的利益,督促債務人及時付款。

根據一般交易習慣,在買受人收到貨物當時沒有付款的,除非事前有約定,否則出售人不可能意識到買受人有不付款的意圖,也不可能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

3、以欠條的形式起訴的,若欠條上寫明付款日期的,按照寫明的日期第二日起開始計算;沒有寫明的,則隨時都可以主張付款,訴訟時效從債務人明確表示拒絕清償欠款時開始計算,同時起應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所以説,只要確認合同合法有效,是可以在對方違約後追究違約責任的。實際上,書面合同中應當明確規定違約責任,但違約後合同相對人不希望在承擔違約責任的情況下,仍需追究對方的責任。當事人在法定時效內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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