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張違約責任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1W

一、主張違約責任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主張違約責任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主張違約責任的訴訟時效為三年。過錯責任的原則指的是發生合同違約責任後,只有違約方有過錯的情況之下,才能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雖然有違約事實,但是其對違約沒有故意或者是過失的過錯,則不承擔違約責任。我國法律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是應該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那天開始計算。但是,從權利受到損害那天開始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進行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對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該法定代理終止之日起計算。

二、訴訟時效中斷的情況有哪些?

1、起訴。即權利人依訴訟程序主張權利,請求人民法院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起訴行為是權利人通過人民法院向義務人行使權利的方式。故訴訟時效因此而中斷,並從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時重新起算。

2、請求。這裏指權利人直接向義務人作出請求履行義務的意思表示。這一行為是權利人在訴訟程序外向義務人行使請求權。改變了不行使請求權的狀態,故應中斷訴訟時效。

3、承諾。即義務人在訴訟時效進行中直接向權利人作出同意履行義務的意思表示。基於義務人認諾所承擔的義務,使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重新得以明確,訴訟時效自此中斷,並即時重新起算。認諾的方式有多種多樣,包括部分清償、請求延期給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擔保等。

綜上所述,合同當事人在履行過程中發生違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其拒絕賠償損失引發糾紛的,權益受損一方可以將其告上法院,通過法律手段挽回損失。針對違約責任起訴的時效是三年,適用於普通時效,從違約發生之日起就可以計算。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