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坐辦公室的有高温費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1W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坐辦公室的有高温費嗎?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勞動者所領取到高温補貼,的情況下,大家比較熟知的都是在炎熱的室外或者室內工作的,但是現實生活當中也確實存在着坐辦公室的狀況,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瞭解一下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坐辦公室的有高温費嗎?

一、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坐辦公室的有高温費嗎?

只要符合我國高温補貼發放的條件,當然是有高温補貼的

衞生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聯合下發的通知:

1、要求各地用人單位應當在高温天氣期間,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在保證工作質量的同時,適當調整夏季高温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温時段作業,保證安全生產,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2、工作場所温度達到33℃或在日最高氣温達35℃以上的露天環境下工作,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温津貼。

3、同時,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還要加強女職工和未成年工保護。不得安排懷孕的女職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氣露天作業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氣露天作業。

4、高温津貼的具體標準為:室外作業和高温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00元。高温津貼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發放,在企業成本費中列支。其他相關高温天氣的勞動保護措施,也按照新政策執行。如用人單位在崗且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也需列入發放範圍,職工未正常出勤的,可按其實際出勤且提供的勞動天數折算發放等。享受高温津貼的範圍從以前露天作業且工作場所温度達33℃以上的人羣擴大至所有勞動者;發放的時間從過去的7—9月,擴大至6—10月。也就是説,每年6—10月,就算勞動者沒有在室外高温條件下工作且工作場所温度低於33℃,這期間也可拿到100元/月的高温津貼。而高温天氣下,工作場所温度高於33℃的室外作業和高温作業人員則可拿150元/月。

二、其他規定

按照我國《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依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相關部門制定發佈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辦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温天氣下(日最高氣温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温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温作業、高温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衞生標準的防暑降温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飲料。防暑降温飲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貼。

目前國家沒有統一的防暑降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按實際情況制定發放標準,並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這兩年,廣西的高温津貼發放標準是:在6至10月份共5個月內,按每人每月100元至200元之間的幅度發放。你所在的公司去年以發放清涼飲料為由不用給職工發放高温津貼是不對的。如果公司今年仍不發放高温津貼,你們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投訴,也可依法申請勞動仲裁,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首先不論是在室內還是室外工作,他都可以享受到高温補貼待遇,只要符合了相應的條件即可,當然,高温補貼發放的具體標準在每個省份都有一定的差別,所以在這裏給大家簡單的介紹了一下,高温補貼的其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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