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會使合同效力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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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簽訂後可能會由於有關當事人缺乏締約能力、缺乏定立合同的資格或缺乏處分能力而造成效力待定的情況,如果給有關權利人賦予承認權,使之能夠以其利益判斷做出承認而使合同有效或者拒絕而使合同無效,往往是有利於權利人的利益,有利於促進交易的。因此,將這類合同規定為效力待定合同,是符合權利人的意志和利益的。那麼哪些情形會使合同效力待定呢?又該怎麼做能合同效力確定下來呢?下面給您做詳細闡述。

哪些情形會使合同效力待定

一、哪些情形會使合同效力待定

1、無行為能力人所訂立之合同。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除可以訂立某些與其年齡相適應的細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對其他的合同,必須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訂立。

2、限制行為能力人締結的合同。

合同作為一種民事法律行為也必須要求合同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簽訂的合同從主體資格上講,是有瑕疵的,因為當事人缺乏完全的締約能力、代簽合同的資格和處分能力。在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因合同受有關法律效果上的利益時,無論是喪失權利或負擔義務,縱使其在經濟上獲得巨大利益,亦不屬於能獲得法律上的利益。

3、無代理權人以被代理人名義締結的合同。

因無權代理而簽訂的合同有以下三種情形:

(1)根本沒有代理權而簽訂的合同,是指簽訂合同的人根本沒有經過被代理人的授權,就以被代理人的名義簽訂的合同。

(2)超越代理權而簽訂的合同,是指代理人與被代理人之間有代理關係而存在,但是代理人超越了被代理人的授權,與他人簽訂的合同。

(3)代理關係中止後簽訂的合同,這是指行為人與被代理人之原有代理關係,但是由於代理期限屆滿、代理事務完成或者被代理人取消委託關係等原因,被代理人與代理人之間的代理關係已不復存在,但原代理人仍以被代理人名義與他人簽訂的合同。

4、無處分權人處分他人財產訂立的合同。

無權處分是指無處分權人以自己名義擅自處分他人財產。依民法典的規定,無權處分行為是否發生效力,取決於權利人追認或處分人是否取得處分權。

二、怎麼做能使合同效力確定

1、一般來説,由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所訂立的除細小的日常生活方面以外的合同,經過其法定代理人事先允許或事後承認就能生效。

2、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簽訂的合同要具有效力,一個最重要的條件就是,要經過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認。這種合同一旦經過法定代理人的追認,就具有法定效力。在沒有經過追認前,該合同雖然成立,但是並沒有實際生效。所謂追認是指法定代理人明確無誤的表示,同意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與他人簽訂的合同。這種同意是一種單方意思表示,無需合同的相對人同意即可發生效力,這裏需要強調的是,法定代理人的追認應當以明示的方式作出,並且應當為合同的相對人所瞭解才能產生效力。

3、無代理權人以被代理人名義締結的合同,經過代理人的追認就能使合同生效。

4、無處分權人處分他人財產訂立的合同,只要無權處分人的處分行為能獲得所有權人的追認,該合同就能生效。

給您總結了“關於哪些情形會使合同效力待定”以及“怎麼做能合同效力確定”的有關法律知識,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在您需要簽訂合同時,建議您去諮詢有關合同方面的專家律師,儘量避免造成合同的效力待定,使合同能夠按照您的意願去生效、去履行,最終達到您的合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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