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合同生效的條件是什麼?
一、監理合同生效的條件是什麼?
看合同約定的生效條件。條件成就時生效。比如,合同約定“簽字蓋章後生效”,那麼只要雙方完成簽字蓋章後就生效。如果合同約定“簽字蓋章完成,且監理單位進場開始工作後”生效,那麼需要開完第一次監理例會後才能生效。
監理合同當事人應重視監理投標書和通知書在監理合同管理的地位。嚴格地説,監理的報價是中標人依據其投標書,主要是監理大綱中載明的監理投入作出的。當監理委託人要求監理人提供監理投標書(監理大綱)中沒有提到的,監理合同其他條款中也沒有約定的服務或人員裝備時,監理人就可以要求補償;當監理人不能按投標書配備監理人員裝備或提供服務的,監理委託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改正或向監理人提出索賠乃至追究違約責任。
二、監理合同主要包括哪些條款?
1、委託人與監理人
2、監理的工程的概況描述,以保證對監理工程的理解不產生歧義。
3、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定義的規定
4、合同文件的組成
(1)監理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
(2)本合同標準條件;
(3)本合同專用條件;
(4)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5、監理人向委託人的承諾
按照合同協議書的規定,承擔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監理業務。
6、委託人向監理人的承諾
按照合同協議書註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7、合同自開始實施及完成的日期。
8、合同雙方簽字欄
三、工程監理的程序是怎樣的?
工程建設監理一般應按下列程序進行:
1、編制工程建設監理規劃;
2、按工程建設進度、分專業編制工程建設監理細則;
3、按照建設監理細則進行建設監理;
4、參與工程竣工預驗收,簽署建設監理意見;
5、建設監理業務完成後,向項目法人提交工程建設監理檔案資料。
綜上所述,在工程建設領域,監理合同是比較重要的一個合同。項目單位和監理單位談好條件後,簽訂監理合同,一般情況下,這樣的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當然,雙方也可以另外規定生效條件,比如蓋章後監理入場之日生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