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形會導致要約無效?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1W
什麼情形會導致要約無效?
律師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會導致要約無效:
一、要約被拒絕。
二、要約被依法撤銷。
三、承諾期限屆滿,受要約人未作出承諾。
四、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
在要約失效後,受要約人也喪失了其承諾的資格,其發出同意接受要約的表示只能被視為向要約人發出新的要約。
要約的撤銷,是指要約人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並生效以後、受要約人作出承諾前,將該項要約取消,從而使要約的效力歸於消滅。
要約可以撤銷,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要約人以確定承諾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約不可撤銷;
(2)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並已經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準備工作。
撤銷要約的意思表示以對話方式作出的,該意思表示的內容應當在受要約人作出承諾之前為受要約人所知道;撤銷要約的意思表示以非對話方式作出的,應當在受要約人作出承諾之前到達受要約人。
承諾的內容應當與要約的內容一致。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的,為新要約。有關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方法等的變更,是對要約內容的實質性變更。
承諾對要約的內容作出非實質性變更的,除要約人及時表示反對或者要約表明承諾不得對要約的內容作出任何變更外,該承諾有效,合同的內容以承諾的內容為準。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約失效:
(一)要約被拒絕;
(二)要約被依法撤銷;
(三)承諾期限屆滿,受要約人未作出承諾;
(四)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