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會導致房產無法過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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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會導致房產無法過户

購買的房產還是最終發現無法過户的話,對於購房者而言簡直就是噩耗,畢竟辦理不下來過户,意味着自己支付了房款之後,最終卻無法從法律上面獲得房產的所有權。因此作為購房者在購房之前最好就先了解一下哪些情形會導致房產無法過户,下面本站小編就來為你做詳細介紹吧。

一、哪些情形會導致房產無法過户

房屋交易不僅流程多,暗含的陷阱也多,會導致房子無法過户的原因也多,提醒廣大購房者需要注意以下12種會限制房子正常過户的情形:

1、被有關部門查封的房產;

2、未解除抵押的房產;

3、業主離婚未辦理析產登記的房產;

4、集體所有土地開發的房產;

5、偽造房屋產權人的委託書進行出售的房屋;

6、賣方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精神病患者、未成年人);

7、拖欠相關税費的房產;

8、未上市的“央產房”;

9、未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集資房;

10、業主死亡,未完成繼承手續的房產;

11、房屋擁有共有產權人,賣方未經其他產權人同意出售的房產;

12、賣方無法提供房產證。

注意:如果沒有完成房屋產權轉移,在過户前就將房款全部支付給賣家,一旦發生房屋權屬糾紛,法律上會支持賣家而不是買家。所以,在沒有順利將房屋過户的前提下,買家應注意資金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二、未滿18週歲能辦理房產權證嗎?

按照通俗地理解,房產權證是一項財產權。那麼,現在的問題就是未滿18週歲的人能夠得到這種財產權嗎?

答案是肯定的,因為我國《民法通則》明確規定了,公民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也就意味着年從出生開始就是可以享有財產權的,所有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是平等的。因此,未滿18週歲的人當然可以享有房產。

年齡只是會影響到一個人的民事行為能力,不是民事權利能力,這兩者顯然是不同的概念。根據規定,18週歲以上屬於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完全獨立進行民事活動。而10歲以上不滿18週歲則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徵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現實中能夠導致房產無法過户的情形其實是比較多的,上文中小編就為大家總結了常見的十二種不能過户的情形,各位購房者可以實際參考瞭解一下。儘量避免出現這樣的情況,以免給自身利益造成不必要的損害。而要是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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