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權處分的效力如何

來源:法律科普站 2.6W

無權處分顧名思義就是指行為人沒有得到他人的授權,而擅自以他人名義從事有關活動的行為。在無權處分的情況下,該行為並非必然是無效的。究竟無權處分的效力如何呢?請閲讀下文了解。

無權處分的效力如何

《合同法》第51條就規定了,“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後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這個條文規定了民事行為之一的效力待定的無權處分行為。本文特以此展開論述。

一、無權處分之內涵界定

“無權處分”這個詞彙的核心我想應該是“處分”,而“無權”只不過是相對於“有權”而言的,“處分”則是法律上的概念;在我國法律上的處分是指按照人的意願,在通過某種法律行為的整個過程中,對財產進行處理。無權處分行為,則可以分為廣義處分和狹義處分兩種。廣義處分,大多數情況指的是法律上對某種行為的處分。而狹義處分,僅指我們一般所説的處分行為。“無權處分”這個概念中對於處分一詞的含義,應當根據法律體系的不同,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二、無權處分的效力

在我國的法學界,對於無權處分的效力,在理論上存在較大分歧,通説認為,無權處分的效力可以包括“無效説”、“效力待定説”、“有效説”這三種觀點。

(一)無效説理論基礎是給付不能。無權處分合同中,出賣人對標的物並不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屬於以“不能履行的給付”為合同標的之情形,因而合同當然無效。《法國民法典》及《德國民法典》均有此規定。《法國民法典》第1559條規定,“就他人之物所成立的買賣,無效。在賣受人不知標的物屬於他人的情形,出賣人負損害賠償之責”。《德國民法典》第3306條規定,“以不能的給付為標的之契約,無效”。

(二)效力待定説我國《合同法》的第51條是這麼説的,當一個無權處分人處分了他人財產,如果經過了權利人的追認,或者是無權處分人在事後又取得了該行為的處分權,則這個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在權利人拒絕追認和處分人事後取得處分權之前,這個合同的效力是待定的,而且如果權利人拒絕追認又或者處分人事後沒有取得處分權,那麼這個合同是無效的。據此,我們認定:無權處分合同有沒有法律上的效力,這就要取決於權利人是否追認,或者説該處分人在事後有沒有取得了處分權,為了保障交易安全以及充分保護受讓人的合法權益,應將善意取得制度作為相應補充。

(三)有效説依據民法上的原理,法律上的處分行為,嚴格意義上來説可以分為兩種,首先是處分行為,一般意義上,我們所説的處分行為都是該種處分行為,是指在某種行為發生時直接使權利發生變更的法律行為,這種類型又可以分為物權行為和準物權行為;其次是負擔行為,負擔行為亦稱債權行為,是指當發生債法上給付義務時,這種給付效力的法律行為,一般體現為合同行為或者單獨行為。如果負擔行為欲生效,則需具備三項基本要件:第一,當事人得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第二,當事人意思表示要真實;第三,標的要確定、合法及正當。處分行為欲生效,除具備以上三項外,處分人還需享有處分權。台灣著名學者王澤鑑先生持該種觀點。

三、無權處分與善意取得的法律衝突

無權處分與善意取得是兩個不同的制度,他們都是民法中的重要的制度。無權處分行為是指行為人沒有處分他人財產的權利,而訂立了處分他人財產的合同。而善意取得又稱為即時取得,是指無權處分人將其受託佔有的他人的財物轉讓給第三人,但受讓人在取得該動產時是出於善意,則受讓人取得該物的所有權,原權利人喪失所有權。

根據無權處分和善意取得的定義,初略的理解下,讓人感覺這兩個制度是既聯繫又區別的,其實無權處分和善意取得是對同一事件兩個當事人説的。無權處分行為效力待定,追認才有效,這是對無權處分人説的,但是對善意取得方來説,取得所有權並不是因為處分合同效力待定,追認才有效,而是基於法律的規定。所以説理論上通常認為善意取得是原始取得,不是繼受取得。

無權處分合同的效力是待定的,但是為什麼善意取得的第三人還是取得權利了呢?首先,合同是效力待定的,需要原權利人的追認。其次,合同即使無效也不影響善意第三人善意取得。為什麼這麼説呢,不是認為合同有效了第三人才取得權利,而是因為法律上規定了有善意取得這樣一個制度,只有第三人善意取得的依據條件滿足,則第三人才能取得所有權。善意取得制度,主要是為了保護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和商品交易穩定性。無處分權有很多種,有合法佔有而沒有處分權,也有的是非法佔有更沒有處分權,在合法佔有而沒有處分權的情況下,經有處分權人追認後,對方能取得合法有效的所有權,但是因為非法佔有取得所有權,不需要取得追認,有一種可能是善意第三人是通過正常途徑,支付了合理的市場價格而取得,那為了維護交易安全,保護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原物所有人不追認,善意第三人也可以取得所有權,至於原物所有人的權利如何維護,那是另一個法律關係了。

關於無權處分的效力問題,存在三種不同的觀點,有的認為是無效的,有的認為效力待定,還有的人覺得是有效的。多數人認為無權處分應該區分情況,要是權利人進行了追認的話,那麼就是有效的,否則就是無效的。更多關於無權處分的法律知識,請到本站網站進行諮詢瞭解。


淺析無權處分合同的效力

無權處分合同的效力認定

無權處分買賣合同的效力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