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律效力合同必須具備哪些要求呢

來源:法律科普站 3.22W
有法律效力合同必須具備哪些要求呢
律師解析:合同的成立需要的要求主要有:
1、訂約主體存在雙方或多方當事人。
所謂訂約主體是指實際訂立合同的人,他們既可以是未來的合同當事人,也可以是合同當事人的代理人,訂約主體與合同主體是不同的,合同主體是合同關係的當事人,他們是實際享受合同權利並承擔合同義務的人。
2、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必須是“依法”進行的。
所謂“依法”簽訂合同,是指訂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由於合同約定的是當事人雙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係,而權利和義務是依照法律規定所享有和承擔的,所以訂立合同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3、當事人必須就合同的主要條
款協商一致。
即合同必須是經過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
所謂協商一致,就是指經過談判、討價還價後達成的相同的、沒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應具備要約和承諾階段。
要約承諾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規則,也是合同成立必須經過的兩個階段。
如果合同沒有經過承諾,而只是停留在要約階段,則合同未成立。
合同是從合同當事人之間的交涉開始,由合同要約和對方的承諾達成一致而成立。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