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的特別解除有哪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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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標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約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於從物;標的物的從物因不符合約定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不及於主物。

買賣合同的特別解除有哪些情況

2.標的物為數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約定的,買受人可以就該物解除合同,但該物與他物分離使標的物的價值明顯受損害的,當事人可以就數物解除合同。

3.分期付款的買受人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20%的,出賣人可以要求買受人一併支付到期與未到期的全部價款或者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雙方應當互相返還財產,出賣人可以向買受人要求支付該標的物的使用費。

解除合同,可以通過以下兩種途徑:

(一)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

(二)具備內法定解容除合同的條件。

具備以下條件,不必經對方當事人同意,只需向對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解除合同:

1、當事人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

2、因不可抗力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3、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另一方當事人明確表示或者以其行為發明不履行主要義務的;

4、另一方當事人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

5、另一方當事人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6、法律規定的其他解除情形。不具備上述條件,一方當事人不能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包括約定解除和法定解除,有約定的按約定,沒約定的按法定。約定解除其靈活性一般較強只要不違反法律 或者行政法規效力性的禁止性規範,只要不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一般都可生效。

當事人在辦理買賣合同的特別解除時,應該符合特別解除的條件時才可以進行辦理。不符合的不可以提出特別解除的申請。如協商成功的,應該協商解決合同的中止,協商不成的,還應該催告對方繼續履行買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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