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附帶民事訴訟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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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附帶民事訴訟範圍

行政附帶民事訴訟,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具有國家行政職權的機關和組織作出的行政行為提起行政訴訟的同時,請求人民法院一併解決與該行政行為密切相關的民事爭議。那麼,行政附帶民事訴訟的範圍是怎樣的呢?今天,本站網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答疑解惑,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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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範圍,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的範圍

一、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範圍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範圍包括:1、犯罪行為的直接受害人;2、直接受害人死亡的,近親屬可以作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3、不論被害人是否死亡,為被害人支付醫療費、喪葬費等費用的單位和個人,不能作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4、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他們的監護人作為法定代理人代為參加訴訟。二、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的範圍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的範圍包括:1、依法負有賠償責任的刑事被告人同時作為附帶民事訴訟的被告人。交通肇事後,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承包人或乘車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就作為附帶民事訴訟的被告人。2、未成年和有精神病的刑事被告人的監護人,未成年和有精神病的共同致害人(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監護人可以作為附帶民事訴訟的被告人。未成年人和有精神病的人不能成為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3、刑事被告人執行職務中犯罪致被害人物質損失的,由刑事被告人所屬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為附帶民事訴訟的被告人。執行職務中犯罪的刑事被告人不能成為附帶民事訴訟的被告人。4、在逃的和下落不明的被告人不能成為附帶民事訴訟的被告人。5、共同致害人沒有被追究刑事責任,但有侵權行為存在,可以作為附帶民事訴訟的被告人。6、車主成為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必須符合以下兩個條件之一:一是車主對車輛具有支配權,能夠控制車輛的使用;二是車主對車輛的運營能夠獲取運營利益的。司機非職務行為時發生交通事故,無能力賠償時,車主承擔墊付義務,不作為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7、已被執行死刑的罪犯的遺產繼承人。8、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審結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遺產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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