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應遵循哪些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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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處罰決定應遵循哪些原則?

行政處罰決定應遵循哪些原則?

1、處罰法定原則

行政處罰法》第三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並由行政機關依照本法規定的程序實施。沒有法定依據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處罰無效。

實施行政處罰的主體是法定的;實施行政處罰的依據是法定的;實施行政處罰的程序是法定的。法無明文規定的,不處罰。

2、公正、公開、過罰相當原則

《行政處罰法》第四條規定:行政處罰遵循公正、公開的原則。設定和實施行政處罰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對違法行為給予行政處罰的規定必須公佈;未經公佈的,不得作為行政處罰的依據。

行政機關在處罰中,對受處罰者用同一尺度平等對待,即公正的原則。行政機關對於有關行政處罰的法律規範、執法人員身份、主要實施依據等及行政處罰政的有關情況,除可能危害公共利益或者損害其他公民或者組織的合法權益並有法律、法規特別規定的以外,都應當向當事人公開。

3、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

《行政處罰法》第五條規定:實施行政處罰,應當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

實施行政處罰,糾正違法行為,應當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教育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自覺遵守法。

4、受到行政處罰者的權利救濟原則

《行政處罰法》第六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所給予的行政處罰,享有陳述權、申辯權;對行政處罰不服的,有權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二、行政處罰簡易程序是怎樣的?

行政執法人員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應遵守以下程序:

1、出示執法證件,表明執法人員身份;

2、告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和根據;

3、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

4、填寫預定格式、編有號碼的當場處罰決定書;

5、將行政處罰決定書當場交付當事人。

綜合上面所説的,行政處罰一般是針對於觸犯我國的條款而沒有構成犯罪所要實施的行為,對於此行為行政機關再進行執行的時候也要按法律所規定的原則來進行處罰,如果在行政處罰實施的過程中存在不適當的行為,那麼所給出的決定也可以被認定為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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