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發行主要應遵循哪些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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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時候發行股份的都是股份有限公司,當然在發行股份的時候,多半都是為了能夠為公司籌集資金,同時發行股份也是公司不斷髮展壯大的一個標準。那麼大家知道公司發行股份要遵循哪些原則嗎?現本站小編為您整理了相關知識,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股份發行主要應遵循哪些原則?

一、股份發行主要應遵循哪些原則?

股份的發行,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必須同股同權,同股同利。同次發行的股票,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應當相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購的股份,每股應當支付相同價額。

1、公開,就是要求對投資者充分披露募集股份的信息,使投資者瞭解發行人真實的、全面的情況,支持投資者在掌握投資信息的基礎上選擇投資機會和估量投資風險,作出投資決策。股份發行活動,應當是規範的,有透明度的,禁止虛假信息和欺詐矇騙投資者的行為。

2、公平,這是股份發行的基本原則,要求參與股份發行的當事人在相同的條件下,地位是平等的,相同的投資者有相同的權利,相同的發行人在法律上負有相同的責任,不應當在相同的投資者之間有不公平的待遇,或者發行人中享有法律中不允許的特殊權利。

3、公正,就是在股權發行中必須遵守統一制定的規則,當事人受到的法律保護是相同的,股份發行活動應當做到客觀公正,依法辦事,維護社會正義,保證有關公正原則的各項規範得以實施。

4、同股同權,同股同利,這是指相同的股份在相同的條件下應當具有平等性。同一個公司,相同的股份,在享有的權利上是平等的,在股票上所體現的權利也應當是平等的,按持有股份的多少行使表決權,股利的分配也取決於持股的多少,不應當是相同的股份有不相同的權利和股利分配。

二、股份發行的相關規定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

公司的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

第一百二十七條 股份的發行,實行公平、公正的原則,同種類的每一股份應當具有同等權利。

同次發行的同種類股票,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應當相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所認購的股份,每股應當支付相同價額。

第一百二十八條 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

第一百二十九條 股票採用紙面形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應當載明下列主要事項:

(一)公司名稱;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股票種類、票面金額及代表的股份數;

(四)股票的編號。

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公司蓋章。

發起人的股票,應當標明發起人股票字樣。

第一百三十條 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

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

第一百三十一條 公司發行記名股票的,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各股東所持股份數;

(三)各股東所持股票的編號;

(四)各股東取得股份的日期。

發行無記名股票的,公司應當記載其股票數量、編號及發行日期。

第一百三十二條 國務院可以對公司發行本法規定以外的其他種類的股份,另行作出規定。

第一百三十三條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即向股東正式交付股票。公司成立前不得向股東交付股票。

第一百三十四條 公司發行新股,股東大會應當對下列事項作出決議:

(一)新股種類及數額;

(二)新股發行價格;

(三)新股發行的起止日期;

(四)向原有股東發行新股的種類及數額。

第一百三十五條 公司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公開發行新股時,必須公告新股招股説明書和財務會計報告,並製作認股書。

本法第八十八條、第八十九條的規定適用於公司公開發行新股。

第一百三十六條 公司發行新股,可以根據公司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確定其作價方案。

第一百三十七條 公司發行新股募足股款後,必須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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