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複議 行政複議後多久提起行政訴訟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3W 《行政訴訟法》規定:行政複議後十五天以內可以提起行政訴訟。複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複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五條 行政訴訟 行政複議 行政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