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再審申請程序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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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受到行政處罰,對處罰結果不服的,可以發起行政複議,或者提請行政訴訟。法院受理後,根據規定的程序展開審理,並做出裁決。如果當事人對行政訴訟判決書有異議,還可以申請再審。那麼,行政再審申請程序是怎樣的?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下相關知識。

行政再審申請程序是怎樣的?

一、行政再審申請程序是怎樣的?

1、申請再審,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再審申請書,並按照被申請人及原審其他當事人的人數提交副本;

(2)再審申請人是自然人的,應當提交身份證明覆印件;再審申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複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書複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能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書複印件的,應當提交情況説明;

(3)委託他人代為申請再審的,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4)原審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或者與原件核對無異的複印件;

(5)法律、法規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2、再審申請人提交的再審申請書等材料符合上述要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出具《訴訟材料收取清單》,註明收到材料日期,並加蓋專用收件章。《訴訟材料收取清單》一式兩份,一份由人民法院入卷,一份由再審申請人留存。

3、對符合上述條件的再審申請,人民法院應當及時立案,並應自收到符合條件的再審申請書等材料之日起五日內向再審申請人發送受理通知書,同時向被申請人及原審其他當事人發送應訴通知書、再審申請書副本及送達地址確認書。

因通訊地址不詳等原因,受理通知書、應訴通知書、再審申請書副本等材料未送達當事人的,不影響案件的審查

二、行政再審的情形有哪些?

根據《行政訴訟法》第八十八條的規定,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1、不予受理或者駁回起訴確有錯誤的;

2、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3、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未經質證或者系偽造的;

4、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的;

5、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

6、原判決、裁定遺漏訴訟請求的;

7、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

8、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綜上所述,當事人對行政訴訟一審結果不服,要準備好相關材料,向法院提請再審。法院拿到材料後,進行初步審核,符合再審條件的,法院立案,並展開審理,這些就是行政再審申請程序包括的基本環節。按照規定,再審的時效是兩個月,從法院立案到出具判決書要兩個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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