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訴訟時效多長時間才會屆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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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欠錢訴訟時效多長時間才會屆滿?

欠錢訴訟時效多長時間才會屆滿?

三年。追繳欠債屬於民事問題,如果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話屬於民事訴訟,時效一般只有三年。

根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三、訴訟時效的相關法律條文

《海商法》第二百五十七條第一款 就海上貨物運輸向承運人要求賠償的請求權,時效期間為一年,自承運人交付或者應當交付貨物之日起計算;在時效期間內或者時效期間屆滿後,被認定為負有責任的人向第三人提起追償請求的,時效期間為九十日,自追償請求人解決原賠償請求之日起或者收到受理對其本人提起訴訟的法院的起訴狀副本之日起計算。

《海商法》第二百六十條 有關海上拖航合同的請求權,時效期間為一年,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三條 有關共同海損分攤的請求權,時效期間為一年,自理算結束之日起計算。

《拍賣法》第六十一條第三款 因拍賣標的存在瑕疵未聲明的,請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計算。

《專利法》第六十二條 侵犯專利權的訴訟時效為二年,自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得知或者應當得知侵權行為之日起計算。發明專利申請公佈後至專利權授予前使用該發明未支付適當使用費的,專利權人要求支付使用費的訴訟時效為二年,自專利權人得知或者應當得知他人使用其發明之日起計算,但是,專利權人於專利權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應當得知的,自專利權授予之日起計算。

我國專利法規定的訴訟時效是2年,德國為6年,美國、日本為3年,trips裏並無明確指出專利訴訟時效,但是第41條--50條規定了海關的臨時措施時間,20個工作日或31個日曆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 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訴訟時效為二年,自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侵權行為之日起計算。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超過二年起訴的,如果侵權行為在起訴時仍在持續,在該註冊商標專用權有效期限內,人民法院應當判決被告停止侵權行為,侵權損害賠償數額應當自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八條 侵犯著作權的訴訟時效為二年,自著作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侵權行為之日起計算。權利人超過二年起訴的,如果侵權行為在起訴時仍在持續,在該著作權保護期內,人民法院應當判決被告停止侵權行為;侵權損害賠償數額應當自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計算。

《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 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為兩年,自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被依法確認為違法之日起計算,但被羈押期間不計算在內。

《海商法》第二百五十七條第二款 有關航次租船合同的請求權,時效期間為二年,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海商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就海上旅客運輸向承運人要求賠償的請求權,時效期間為二年,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計算:

(一)有關旅客人身傷害的請求權,自旅客離船或者應當離船之日起計算;

(二)有關旅客死亡的請求權,發生在運送期間的,自旅客應當離船之日起計算;因運送期間內的傷害而導致旅客離船後死亡的,自旅客死亡之日起計算,但是此期限自離船之日起不得超過三年

(三)有關行李滅失或者損壞的請求權,自旅客離船或者應當離船之日起計算。

《海商法》第二百五十九條 有關船舶租用合同的請求權,時效期間為二年,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一條 有關船舶碰撞的請求權,時效期間為二年,自碰撞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本法第一百六十九第三款規定的追償請求權,時效期間為一年,自當事人連帶支付損害賠償之日起計算。

《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二條 有關海難救助的請求權,時效期間為二年,自救助作業終止之日起計算。

《海商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根據海上保險合同向保險人要求保險賠償的請求權,時效期間為二年,自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

《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五條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益受到損害時起計算。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請求權,在造成損害的缺陷產品交付最初消費者滿十年喪失;但是,尚未超過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五條 有關船舶發生油污損害的請求權,時效期間為三年,自損害發生之日起計算;但是,在任何情況下時效期間不得超過從造成損害的事故發生之日起六年。

《環境保護法》第四十二條 因環境污染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時效期間為三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受到污染損害時起計算。

綜合上面所説的,訴訟時效是針對於每一個案件都會有的,對於欠債的訴訟時效一般就會三年,如果三年之後再來進行提起訴訟的話,勝訴的機會也會很渺小,所以,作為當事人一定要把握好時間,爭取在規定的時間之內能保障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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