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規定拘役人交訴訟費嗎
一、根據規定拘役人交訴訟費嗎?
被判處拘役的服刑人員起訴的,需要交訴訟費。民事案件中可以免交訴訟費的情形包括:
(一)殘疾人無固定生活來源的;
(二)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卹金的;
(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農村特困定期救濟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或者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無其他收入的;
(四)因見義勇為或者為保護社會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本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賠償或者補償的;
(五)確實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二、被判處拘役可以提起民事訴訟嗎?
被判處拘役也可以提起民事訴訟,提起民事訴訟只需滿足以下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三、民事訴訟費有哪些?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四、拘役具有哪些法律特徵?
1、拘役適用於罪行較輕,但又必須實行關押的犯罪分子。
2、拘役是剝奪自由的刑罰方法,而不是像管制那樣僅是限制被執行人的一定人身自由。
3、拘役是短期剝奪自由的刑罰方法。
4、拘役是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的刑罰方法。
五、拘役和管制的區別有哪些?
1、含義與性質不同:拘役是短期剝奪犯罪人自由,就近實行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而管制是對罪犯不予關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進行社區矯正的刑罰方法。
2、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併罰時,最高不得超過1年。管制的期限為3個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數罪併罰時,可以延長到3年。管制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1日折抵刑期2日。
3、對象不同:拘役一般只適用於犯罪性質比較輕微、社會危害性不大的犯罪。而管制適用於罪行性質輕、危害小、行為人人身危險性較小的犯罪。
在我國,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也有起訴的權利,服刑人員提起民事訴訟的,在法院立案的情況下會通知當事人交納訴訟費,至於交費標準,這裏無法準確回答,因為民事訴訟的交費標準要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分析,如果涉及財產糾紛,主要和標的額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