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流程以及時間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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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訴訟離婚流程以及時間是什麼?

訴訟離婚流程以及時間是怎樣的?

訴訟離婚的時間需要根據當事人的實際情況以及法院審判的程序決定。

提起離婚訴訟至離婚判決生效,要經歷三個必經階段。

(一)第一階段:起訴階段。

這一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並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並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階段: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並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並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二、離婚的相關注意事項是什麼?

一方不同意離婚或簽了離婚協議後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訴訟離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一審一般3—6個月,二審一般3個月。

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六個月之後可以重新起訴,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情況下認定為確實感情破裂無法挽回才起訴第二次的,實踐中第二次起訴離婚一般都會判決解除婚姻關係,兩人從此形同陌路!至於孩子由誰撫養這得看哪一方的撫養對孩子的成長更有利,法院確定撫養權時會綜合考慮孩子現在的生活狀態、雙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一般兩週歲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撫養,十週歲以上的還要聽取孩子的意見。一方撫養孩子,另一方支付撫養費,一般為月收入的20%—30%;至於財產,一般一人一半這樣來分割,有過錯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無過錯一方還可以要求過錯方賠償,包括精神損失的賠償等。

在當代的社會,目前很多人可能對於離婚訴訟的流程並不是特別的瞭解,因為是選擇到人民法院起訴,首先是需要找準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其次就是需要遞交書面的起訴狀,並且體現相對應的一些材料,比如説有一些證據材料和身份材料。最後就是開庭審理,並且最終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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