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殘疾證屬於行政許可範圍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6W

不屬於行政許可的範圍。這種行為的形式是行政確認,是確認某種事實。行政許可必須要具有以下的特點:

辦理殘疾證屬於行政許可範圍嗎?

(1)行政許可是法定行政主體的行政行為。不具法定行政主體資格的一般社會團體、自治組織、民間協會等向其成員頒發資格證書及許可性文件的行為不是行政許可行為。

(2)行政許可是依申請的行政行為。行政相對人提出申請,是行政許可的前提條件,行政主體不因為行政相對人準備從事某項活動而主動頒發許可證或執照,即沒有行政相對人的申請,行政主體不能主動實施許可行為。行政相對人提出申請,是其從事某種法律行為之前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但行政相對人有了申請並不必然得到行政主體的許可,具體還要根據法律規則的規範來決定。

(3)行政許可是解除一般法律禁止的行政行為。許可是對禁止的解除,沒有法律的一般禁止,便不存在行政許可。行政許可行為是對符合條件的特定對象解除限制或禁止,允許其從事某項活動,享有特定權利和資格的行為。如國家為了國防安全、社會治安和社會建設的需要,許可符合特定條件的組織或個人從事爆破物品的製作、運輸和銷售活動等。

(4)行政許可是授益性行政行為。行政許可不是對行政相對人課以義務或處以懲罰的行為,而是賦予行政相對人某種權利或資格的行為。如賦予行政相對人從事律師、會計、審計、監理等活動的資格證,便使行政相對人獲得了某種法律上的資格。

(5)行政許可是要式行政行為。這是行政許可在形式上的特點。行政許可是通過頒發許可證或執照等形式實施的行政行為,必須遵循法定的程序,採用特定的法律形式。如許可證或執照的批准文件、審批表、登記等。因此,行政許可必然是要式行政行為。

所以當事人如果是辦理殘疾證是不屬於行政許可範圍的,雖然殘疾證它也是一種證書,但它畢竟只是屬於一種行政上的確認來通過殘疾證確認當事人的確是身患殘疾,但是它和行政許可是不沾邊的,行政許可的相關證書是對某些特定行業或者是某些特定人羣頒發的一種行政資格上的認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