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被公司欺騙主動離職怎麼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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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孕期被公司欺騙主動離職怎麼維權?

孕期被公司欺騙主動離職怎麼維權?

孕期被公司欺騙主動離職想要維權首先要就收集好單位強迫或者欺騙自己的證據才能起訴維權,否則沒有證據的基礎上是很難被支援和維權的。雖然單位不能隨意解除合同,但是員工可以隨時向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如果你在三期之內自己提出辭職,那麼單位是不需要支付你任何經濟補償金以及產假工資的。還有一個很重要的生育保險,也會隨之中斷的。那麼這期間,你的生育保險報銷,生育津貼,就都沒有了、所以如果你在單位的壓力之下,自己提辭職,那麼會直接傷害到自己的權益。導致後續即使提交勞動仲裁維護權益,也會給自己帶來不利。慎重起見,一定不要主動提出離職。並且提醒單位,要求解除或者終止你的勞動合同是違法的。提交勞動仲裁,它將面臨相關的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29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第61條不得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活動。對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活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27條任何單位不得因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辭退女職工,單方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但是,女職工要求終止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的除外。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4條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除了法律對女職工懷孕期間的保護,還有一些相關的福利政策,是我們必須要了解的。首先是關於產假的規定。根據2016年新的新計生條例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30日的獎勵假。加上基本的98天生育假,符合相關規定生育的女性至少可休128天產假。另外還有產前檢查假14天,丈夫也可以享受產後護理假7-15天不等(根據當地政策執行),當然在此休假期間,工資都是照發的。(產假期間的工資單位可以申請生育津貼發放給職工,如果生育津貼少於職工月工資,則由單位補齊差額)。

綜上所述,正在孕期的女員工無論是否可以繼續工作都是應該受到法律和單位的保障的,至少單位不能隨便就開除她們而讓她們失去了得到工資的渠道,但是單位爲了規避這種責任而騙女員工自己辭職也是違法的,只要員工有證據就可以起訴維護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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