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離幾年工資還可以去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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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離幾年工資還可以去要,只是需要有足夠的證據纔能有勝訴的可能。原則上員工離職的情形下,用人單位應該立即結算工資並辦理有關手續的轉移,如果離職好幾年了仍未支付工資的話,用人單位本身就是違法的,勞動者個人手中有足夠的證據,在沒有過訴訟時效的情況下可以起訴。

自離幾年工資還可以去要嗎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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