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鑑定材料不全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9W
工傷鑑定材料不全
工傷認定申請材料不全怎麼辦

申請工傷認定時需要補充材料是指提交的材料不完整,應當按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書面告知的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要求補充完整。只有在申請人按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纔會依法受理工傷認定申請。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8條的規定,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這一規定的目的是爲了提高工傷認定工作效率,方便工傷認定申請人。工傷認定屬於一種事實認定,勞動保障部門若要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必須依據相應的事實材料以及相關證據。因此,要求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交相關的材料。勞動保障部門在審查申請人提供的材料時,如果發現材料不完整,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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