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來源:法律科普站 6.23K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律規定1個月內要簽訂勞動合同,1個月後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主張雙倍工資,若滿1年未簽訂,視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社保:繳納社保是法定義務,即使寫了放棄承諾,也不影響發生事故時要求單位承擔相應的工傷待遇等、或者主張單位補交社保維權:可以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主張11個月的雙倍工資、補交社保等,拿到仲裁書後,可以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勞動合同 勞動糾紛 簽訂 勞動者 用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