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退員工的補償一般什麼時候給?

來源:法律科普站 1.33W
辭退員工的補償一般什麼時候給?

一、辭退員工的補償一般什麼時候給?

被辭退員工補償款的發放時間一般就是在辦理交接完了之後就可以進行發放,但具體的也要看雙方是如何協商的,對於補償款一般每多滿一年所得到的補償款就會多增加一個月的工資。

辭退當時就要支付補償,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勞動者,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標準爲每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這裏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走什麼流程可以辭退員工?

(一)認定員工違紀,必須依據合法有效的規章制度,合法有效的規章制度是用人單位辭退違紀員工的重要依據。

(二)公司的規章制度只有公示過才能對員工產生法律效力。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三)必須有證據證明勞動者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如果單位沒有注意蒐集儲存能夠證明勞動者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證據,就算是勞動者真的違紀,但是在勞動爭議中用人單位舉不出來證據,就要敗訴,法律講究的是證據。

(四)履行通知工會和本人的程序。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

辭退員工的補償在辦理工作交接時發放,公司發現勞動者有違紀的情況,可以主動辭退員工,不需要支付任何形式的經濟補償金,此時要提供相應的證據,證明勞動者違紀,還要通知工會和勞動者本人,與其解除勞動合同,終止勞動關係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