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勞動者是否有權拒絕加班?

來源:法律科普站 2.6W

一、疫情期間勞動者是否有權拒絕加班?

疫情期間勞動者是否有權拒絕加班?

勞動者有拒絕的權利,但特殊行業除外,如:口罩、防護服的生產企業,勞動者無權拒絕加班。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勞動者拒絕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不視為違反勞動合同。同時,根據《勞動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不受《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即延長加班的限制。

二、員工可否拒絕到重點疫情地區工作?

可以,但醫師、特殊工作人員除外。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勞動者拒絕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不視為違反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二十八條規定,遇有自然災害、傳染病流行、突發重大傷亡事故及其他嚴重威脅人民生命健康的緊急情況時,醫師應當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衞生行政部門的調遣。

疫情期間企業要是採用的不合理的裁員方式是不合法的,員工可以要求公司進行補償,補償的金額具體根據工作年限來計算。當然在疫情期間不能在崗上班的可以向公司申請在家辦公,在疫情期間除了特殊行業員工可以拒絕公司的加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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