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會記入檔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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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會記入檔案嗎?

一、勞動仲裁會記入檔案嗎?

勞動仲裁是不會記錄到檔案內。勞動者正當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也不會影響以後的就業等。並且,目前找工作,入職的時候,企業也不會查檔案。也只有考公務員或事業單位的時候,可能會查檔案。但是,勞動者維權的記錄,也不算污點不會產生不利影響。

申請勞動仲裁需要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在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需提供:勞動仲裁申請書、身份證複印件、相關證據等。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之後開庭審理,並且會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在立案後60天內下達裁決書。對於裁決書不服的,收到裁決書15天之內可以起。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二、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材料

1、申請書。申請書一式三份,遞交仲裁委兩份,申請人留存一份。被申請人為共同當事人時,申請書一式四份,遞交仲裁委三份,申請人留存一份。申請書用藍黑或者黑色鋼筆或簽字筆書寫,均須本人簽名並落有申請日期。申請書除應寫明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電話及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電話等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外,還應當有明確、具體的申請請求及申請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2、身份證明。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應攜帶本人身份證明並提交複印件。有委託代理人的,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及委託代理人身份證明等;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應攜帶單位營業執照副本,並提交複印件。以及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授權委託書、委託代理人身份證明等。

3、勞動關係證明。如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工資發放情況證明、社會保險繳費證明、工作證、出入證等材料及相應複印件。

4、被申請人身份證明。申請人在申請勞動仲裁時,仲裁委根據立案審查的需要,要求申請人提交能夠證明被申請人身份的有關材料的,申請人應儘可能提交。如果被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應當提供其工商註冊登記相關情況的證明,包括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身份證複印件、經營地等。如果被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應當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地址、現居住地地址、聯繫電話等。

5、送達地址確認書。申請人在遞交申請書時應填寫《送達地址確認書》,寫明自己接收仲裁文書的詳細地址、郵政編碼和聯繫電話等內容。

勞動者在工作的時候遇到了單位不公平的對待,於是就去申請了勞動仲裁,但是在打算申請勞動仲裁之前又會有一定的顧慮,他們擔心要是自己進行了勞動仲裁,將會記入到個人的勞動檔案裏,將來影響工作。但是根據實際是不會受到影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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