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規定辭退員工要提前多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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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規定辭退員工要提前多長時間?

一、勞動法規定辭退員工要提前多長時間

1、辭退員工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如果是勞動者存在過錯的,不需要提前三十天。

2、根據《勞動合同法》四十條:解除勞動合同的,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否則需要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按照其他方式解除勞動合同的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需要支付補償金或者賠償金應當支付給勞動者,不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

二、辭退員工合法程序

1、認定員工違紀,必須依據合法有效的規章制度,合法有效的規章制度是用人單位辭退違紀員工的重要依據。用人單位通過合法程序制定的規章制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規定,行政法規以及政策性規定,並已經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只有依據合法有效的規章制度做出來的辭退決定,才可以成為仲裁機構或者司法機關的判案依據。

2、規章制度只有公示過才能對員工產生法律效力。

第四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證據證明規章制度已經公示或者向勞動者告知的話,該規章制度不能作為辭退勞動者的依據。

3、必須有證據證明勞動者嚴重違反規章制度。

如果單位沒有注意蒐集保存能夠證明勞動者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證據,因此在員工發生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該及時取證。實踐中要求勞動者做出書面的檢討或者解釋、説明和承諾,留檔備查是最有效和便利的方法。

三、沒有勞動合同無故辭退怎麼賠償標準

1、用人單位承擔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責任。沒有簽訂合同的雙倍補償,一般計算11個月的工資;其次是單位未繳納保險的損失;另外可以主張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金1個月工資。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注意保留相關證據。

2、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辭退員工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單方面辭退員工需要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金,具體的補償金額根據員工工作的年限而定,每滿1年支付1個月的賠償金,滿6個月的按1年計算,勞動者主動向單位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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