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主動離職工資核算的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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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員工主動離職工資核算的規定是什麼

員工主動離職工資核算的規定是什麼

員工主動離職工工資需要按照實際的工作天數正常的進行發放。勞動者主動提出辭職,用人單位剋扣勞動者的工資是違法的,如果因為勞動者的離職給用人單位造成一定損失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要求勞動者進行一定賠償的。對於用人單位無故剋扣其工資的行為,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二、辭職辦理流程是什麼?

1、提前至人事領取員工辭職審批表。

2、填寫員工辭職審批表。

3、人事專員查看員工檔案是否有培訓協議,確認員工是否在培訓服務期內, 計算服務期內員工應支付公司的賠償金額。

4、離職人員直接上級完成離職人員離職面談、離職原因調查。

5、離職人員直接上級負責監督離職人員完成工作交接和工作使用的物品交接(如維修人員使用的維修用具等)。

6、人事完成辭職人員工衣、工鞋、更衣櫃公用物品回收;工作卡回收,並形成回收記錄,定期將辭職人員工作卡進行銷燬。

7、員工在人事辦理離職手續;人事工作人員與部門確認是否需要履行競業限制協議(如需要履行,將按照事業部要求籤訂履行競業限制協議申請;

如不需要,將正常辦理辭職手續);簽訂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協議書、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證明;在報審離職材料的同時提交用章使用流程。

8、部門經理審核辭職手續。

9、事行政經理審核辭職手續。

10、總經理審批辭職手續文件。

11、辭職人員領取相關辭職證明(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協議書、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關係證明)。

12、人事專員與薪酬專員溝通生成辭職人員當月薪資系統,辦證薪資正常發放;

三、員工主動離職不發工資怎麼辦

如果用人單位未足額實際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者可以去勞動監察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1、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還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以後也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如果想要辭職的話,至少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並且要辦理交接手續以及書寫辭職申請。勞動者在離職的時候,用人單位必須結清薪資,不能夠無故扣除或者是不進行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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