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7天后離職有工資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3W

入職7天后離職有工資嗎?

為了保護自己的權益,一般勞動者在如何前會與用人單位簽署勞動合同,但是有時也會約定先入職,在通過試用期後再簽署合同。對於沒有簽署勞動合同,入職7天后離職有工資嗎?對於已經簽署勞動合同,但自動離職的情形,是否可以得到經濟賠償呢?

一、入職7天后離職有工資嗎?

這個還在試用期內,就按試用期工資計算,做了多少天算多少天的。

自動離職是沒有工資的,別說7天,就是一個月,也很有可能不給工資,不過可以和老闆談,如果老闆好人的話,也許會給點。

二、自動離職待遇是怎樣的

離職與辭職沒有本質的區別,從以前的規定看,一般是指尚未喪失勞動能力的幹部由於某些個人原因,不能繼續在用人單位供職,需要向用人單位提出離職要求,經批准後可辦理離職手續,享受一次性的離職費待遇,與用人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當然,有的也不發離職待遇。例如:歸僑、僑眷職工因私獲批准出境定居,凡不符合退休、退職條件的,可辦理離職手續,並按規定發給一次性的離職補助費。工齡每滿1年發給1個月的本人標準工資,工齡10年以上的,從第11年起,每滿1年發給1個半月的本人標準工資,但離職補助費的總額,最高不得超過24個月的本人標準工資。而國家勞動總局《關於職工要求離職另謀職業問題的覆函》([80]勞險便字66號)規定,凡要求離職在城鎮另謀職業的職工,經批准離職後,不發離職待遇。辭職的職工,在1983年4月9日釋出《全國整頓企業勞動組織工作座談會紀要》(勞人計[1983]12號)之前,是沒有辭職生活補助費待遇的,此後的辭職費標準也低於離職費標準,即:家居城鎮的職工,工齡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本人半個月標準工資的一次性生活補助費,最多不超過6個月的工資;回農村的,工齡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本人1個月標準工資的一次性生活補助費,最高不超過12個月的工資。這種辭職費也僅適用於原來的固定職工。合同制職工按《勞動法》的規定執行。雖然從最初的規定看,離職是對幹部而言,辭職是對工人而言,但從後來的規定看,界限越來越模糊。實行勞動合同制以後,這兩種政策規定運用的越來越少了,然而有一部分職工仍需適用這兩種政策。

自動離職、擅自離職的含義是相同的,都是指勞動者不向用人單位打招呼,隨意脫離所在工作崗位和所在單位的行為。這種不辭而別的行為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常常會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用人單位也往往要追究該勞動者的責任。用人單位對擅自離職的職工可按曠工處理,給予除名。按照國家規定,自動離職的勞動者不享受任何待遇。

在試用期的職員,若要離職的,需要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單位,對於入職7天后離職有工資嗎?一般來說,只要辦理了離職手續的,都可以拿到工資若是擅自離職的,由於給企業單位造成了經濟損失,故而是沒有薪資的。若職員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也不會得到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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