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離職申請不批准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2.71W
試用期離職申請不批准怎麼辦
試用期辭職領導不批准
您好!辭職是法律賦予勞動者的法定權利,正常情況下,勞動者只要提前一個月通知用人單位即可,在試用期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即可,當事人也可以協商一致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像您這種情況,如果您盡到了通知義務,完全可以離職而不算違約,如果用人單位據此惡意剋扣工資待遇或不協助辦理離職手續,建議您先到勞動局去投訴,不成,屬於勞動爭議的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不服,再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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