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擔保具結書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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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動產擔保具結書怎麼寫?

不動產擔保具結書怎麼寫?

不動產擔保具結書

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財產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明細見 “抵押物清單”),經評估(或商議)價值為___________萬元,抵押人自願用以上抵押物為借款人提供擔保。當借款人不能依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時,抵押權人有權依照我國法律規定,將抵押物作價、拍賣、變賣或以其它方式處置,從所得款項中優先得到償還。

2、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貸款的本金、利息和實現債權的費用。

3、抵押權的效力及於抵押物及其從物、從權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抵押物共有人均同意抵押人的上述抵押行為。共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擔保人:

年 月 日

二、不動產抵押設立要件是什麼?

不動產抵押設立要件主要包括:

1、抵押人必須具備主體資格。即抵押人應具備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同時對抵押物有完整的所有權和處分權;

2、抵押物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從各國立法來看,並非所有不動產均可設定抵押權,根據我國《民法典》和《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相關法律規定,下列不動產是不能作抵押的。

(1)用於教育、醫療、市政等公共福利的不動產;

(2)列入文物保護的建築物和具有紀念意義的建築物;

(3)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遷範圍的房地產;

(4)被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依法查封的不動產;

(5)產權關係不清或有爭議的財產;

(6)來自全體共有人書面同意的不動產;

(7)未取得合法權證的違法建築物。

3、價值評估應該公允。抵押物的價值應該經過具有評估資格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做出合理公允的評估報告,然後根據評估的價值確定抵押率和擔保價值;

4、辦理抵押登記。依照我國法律,不動產的抵押必須辦理抵押登記。

綜上所述,現在銀行對貸款人的資質信用要求比較高,貸款審核嚴格。如果需要擔保,貸款人要提供一名或者多名擔保人。作為擔保人,必須有一定償還能力,可以用不動產做擔保。給銀行出具的具結書裏面,寫清楚擔保不動產的價值、擔保方式、違約責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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